2006年5月16日 星期二

法院一日遊 Part 1

看到電視上跨海打女兒官司的母親,讓我回想起我也曾經在美國上過法院的不堪往事,不過在說這段當時讓我連台灣法院都沒去過、竟然要在異鄉出庭的一日遊記前,必須先從我那一個禮拜要開兩到三次轟趴、衛生習慣糟到不行、特愛惹事生非的美國室友開始說起。


空無一物我在boston的第一個家(搬家前特別照的)


話說剛去到波士頓時,住的是一個人一間的apartment,雖然不用跟人共用浴廁、廚房,但因價錢實在貴到比一個普通上班族的薪水還要貴、加上有個種族歧視的大樓經理、生活品質又因美國隔音設備不好常被左右鄰居干擾的前提下,合約還沒滿,我就開始蠢蠢欲動的物色來年的新居,而且還下定好決心,這次一定要找有室友分擔房租的地方。


古色古香我在boston第二個家的大門


問題是,我又沒任何男性友人缺室友,因此我只好在茫茫的網路世界中找尋有緣人。對租屋的網站不熟加上抱著反正在差也不至於比現在住的地方差的心態,我在看過第一個地方後,就決定跟號稱不吸煙、不喝酒、並且素昧平生的老美做起室友來。誰也料想不到這正是噩夢的開始。
因為我們住的地方是所謂的one bedroom split,也就是說,我房間跟室友L房間中間隔的那道牆是後來才弄上去的,不僅如此,我們也沒有客廳,空間之小,我房間放個雙人床、沙發床、外加書桌、椅子、電視之類的必需品,就完全沒有任何多餘的空間了。公共區域,美其名就只剩下廚房那一塊,但這可是個擺了張餐桌大概就沒辦法走路的廚房。


被我家當擠的非常小的我的房間


這樣的地方,你能想像該如何舉辦轟趴嗎?雖然老美party時都是站著,(只要有酒喝,什麼都無所謂啦!)但在這狹小的空間裏,塞進十幾二十人,畢竟還是件不可能的任務吧?但我那未滿21歲的室友(美國在公共場合買酒以及喝酒的法定年齡是21歲。)跟他那群胡群狗黨,有一次真的帶了一拖拉庫的人回我們家。想當然爾,喝酒、抽煙、外帶音樂給它開的是漫天作響,甚至還一群人站在緊急逃生用的防火陽台上,大吵大鬧、外加把喝完的酒瓶直接從四樓高的地方就往下丟。要是吵成這樣沒人有反應那才有鬼。


不要懷疑這是我室友還可以在髒還可以在亂的房間



To be Continued ... ...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你室友的房間真像遭小偷後的犯案現場!!

Unknown 提到...

附帶一提,
我沒有偷偷跑進去他的房間,
他房門常常沒關,
我可是光明正大的站在門口,
往裡面照而已喔.

匿名 提到...

對啦,你的室友的髒亂程度實在是粉驚人。不過,你房間的整齊程度,以一個男生的標準看來,也是滿驚人的...。建議你可以開一個補習班,教導男生如何維持衛生整潔的環境。

Unknown 提到...

整齊跟性別應該是無關的吧!
也有女生會把收下來的衣服,
不摺一摺,
整堆就往床上放的啊!

我比較想開班的是
教大家
如何沒工作
還可以沒有憂鬱症
快樂的活下去.